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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湖南等地成试点环境税拟2013年开征 |
【hunan】2010-8-27发表: 湖南等地成试点环境税拟2013年开征 在8月24日召开的“中澳政府管理项目总结大会暨项目成果国际交流会”上,发改委财政金融司司长徐林称,中国环境保护的压力非常大,如果排污企业,包括排污个人不缴纳环境税,对保护环境是不利的。我国可 湖南等地成试点环境税拟2013年开征在8月24日召开的“中澳政府管理项目总结大会暨项目成果国际交流会”上,发改委财政金融司司长徐林称,中国环境保护的压力非常大,如果排污企业,包括排污个人不缴纳环境税,对保护环境是不利的。我国可能要开征环境税。 其实,对于环境税,业界一直议论不断,官方表态也开始进入“密集期”。早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潘岳称,财政部、税务总局、环保部已经将环境税问题列入议事日程;4月,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发文指出,今后一个时期要研究开征环境税,形成有利于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税收导向。5月底,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表示,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研究开征环境税方案。 近期有媒体曝出,环境税在“十二五”期间开征的可能性比较大,还给出环境税具体征收节点,称环境税将在2013年开征。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虽未给出明确回复,却也表示,环境税“十二五”期间开征是一种可能,可能意味着现有的一些环保税种在“十二五”期间税率或者征收范围会有所变化,也可能意味着有新环保税种出台。就目前来看,环境税的完善工作一直在逐步推进过程之中。 据了解,目前西方国家基本形成完整的环境税税系,已开征的环境税涉及大气、水资源、生活环境、城市环境等十多种,课征范围极为广泛,包括二氧化碳税、二氧化硫税、水污染税、噪声税、固体废物税、垃圾税等。通常各个国家都根据国情,选择相关税种组合实施,大多数国家选择五种以上。西方国家征收环境税不局限于按“污染者付费”原则,其目标扩展到促进资源节约、促进生产模式和消费模式的转变等方面。 立足于保护环境的环境税,其开征必然对市场大大小小企业带来影响,而不同性质的企业,其前途和命运也将不同。传统行业、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将遭受冲击,如消耗资源行业、已经产生环境危害的行业,或者是未来产品运用将会产生环境污染与危害的行业。 环境税的征收还将影响到整个产业链。若替代效应明显,将会对部分行业、企业产生冲击。在这种情况下,将刺激企业进行技术创新与改造,引导企业进行行业内的竞争,从而达到产业结构优化与升级的效果。在这种竞争压力下,将推动行业内的产业升级,无法紧跟产业升级的企业将会被淘汰。 事实上,市场传言环境税即将开征消息之初,企业会因环境税增加税收负担的担忧就一直存在。有分析人士认为,开征环境税虽然将对“两高”行业产生影响,但其毕竟是一把“双刃剑”,初衷是希望通过税收手段、市场规则的约束,减少企业对环境造成的污染,而为达到这个目标,环境税实施手段也会分别针对不同群体,从这一角度出发,环境税的开征或将有益于整顿竞争环境、优化环境资源分配方式。 开征环境税是否将对个人产生影响也引起关注。开征环境税,是把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社会成本内化到生产成本中,从而转嫁到市场价格中,而市场价格最明显的感应者便是个人,因此,环境税的开征必定会间接对个人产生一定影响。首先是消费模式或消费量的改变,而且这种潜移默化的方式将对个人环境意识的提高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根据税负转嫁和归宿理论,个人肯定要承担相关的税负。而实际税负增加多少,还是要取决于能否转嫁出去。 环境税的开征首先将完善税制建设,其征收过程会增加财政收入,但同时也为经济增长带来负担,如何把负担控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又能提高经济发展水平是税收条款确立需要权衡的“焦点”。专家普遍表示,短期内开征环境税会带来“阵痛”,长远来看,随着替代产品出现、技术更新进步以及产业升级改革,环境税将利于经济发展,促使经济发展回归到正常渠道。 相关专家认为,对于企业而言,不论生产、流通还是销售等各个环节都将受到影响,负担不仅来自于行业内的竞争,同样来自于行业间的竞争。短期内这些负担将会给大多数行业带来阵痛,但是立足长远的目标观察,这是一个相对公平的竞争体系与环境,在这种平等的环境中,这些负担将有助于行业内实现优胜劣汰,达到产业的结构调整,同时,有利于进一步实现环境问题的改变与绿色gdp的增长。 (【hunan】更新:2010/8/27 21:4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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